关于程敬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宁组干〔2017〕131号
各镇党委,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:
县委常委会2017年11月21日研究决定:
程敬红同志任南街镇党委副书记;
赖楚洪同志任南街镇党委副书记;
免去樊为平同志的南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;
免去刘勇飞同志的北市镇党委副书记职务;
免去曾健飞同志的螺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;
免去陆朝联同志的潭布镇副主任科员职务;
免去欧祖开同志的石咀镇副主任科员职务。
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
2017年11月29日
抄 送:县委常委,县人大主任,县政协主席,副县长。 |
中共广宁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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